民盟四川省委: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地下管线统筹管理的建议

2018-01-23 17:45:59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近日获悉,民盟四川省委在今年四川省两会上提交了题为《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地下管线统筹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内容如下:

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地下管线统筹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各地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地下管线种类和数量也迅速增加。但是,由于地下管线属于隐蔽工程,短期内只见投资不见效益等原因,各地对地下管线的建设和管理重视程度还不够,城区街道路面频繁“开膛破肚”现象十分普遍。地下管线被挖断、挖伤,造成停电停水、通信中断、污水溢出等现象不时出现,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此外,由于地下管道老化引起的爆管、路面塌陷、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也屡屡见诸媒体。

一、我省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1.规划不完善。各地政府地下管线缺乏科学、完整、清晰的综合规划,缺少对各类管线的统筹安排。专项管线权属部门与规划部门协调不够,自定规划、自行建设现象突出,与地下管线总体规划不配套、不协调,管线重叠交错和相互干扰现象严重。同时,老城区安全隐患大。老城区街道普遍较为狭窄,地下利用空间有限,不同管线安全距离难以保证。加之过去执行规范不到位、管线建设统筹不力等原因,加剧了部分地方管线密集程度,部分地方燃气管道、强电线缆等混杂一起,安全隐患严重。

2.机制不顺畅。一是涉及单位众多。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涉及多个单位,单位性质不一、管理权属各异、运行流程不同,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非常严重。二是缺乏领导机构。没有建立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导机构,规划、建设、城管部门统筹协调力度有限、难度较大。三是管理制度缺失。地下管线建设没有完备的管理办法,特别是对于一些政策不明确的违法行为缺乏有力的惩处措施。四是维护难规范。个别管线单位建设、维护前未正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往往以城管部门的道路挖掘许可替代城市规划建设审批许可,只考虑本部门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而不考虑其它管线统筹和城市整体发展。

3.信息不共享。一是档案资料分散。专项管线的规划、建设资料大多分散保存产权单位,没有集中统一存放到城市建设档案馆。二是档案资料不全不准。部分专项管线缺乏完备的规划、建设资料,存在现状资料不齐、施工图纸不全等问题。一些部门在地下管线敷设、维护中随意性大,资料和管线现状差距出入较大。三是利用较差。管线档案信息没有实现共享,导致地面施工、个别管线单位维护管线时,常因管线埋设情况不清楚而影响、损坏其他管线。四是电子化水平低。城市地下管线资料均没有实现数字化、电子化管理。

4.监管不规范。一是监管不到位。政府相关部门对地下管线建设过程的审批、管理和监督缺位、错位,对部分建设单位未履行报批手续,私自开挖建设,或者未按照审批要求开挖建设等违规行为惩处乏力。二是时间难统一。同一项目开工时,管线入地往往难以一次性敷设到位,致使同一地段存在反复开挖、“马路拉链”现象。管线维护缺乏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重复建设、重复开挖现象多,施工挖断管线事故时有发生。

二、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统筹综合管理的建议

1.超前思考,高标准规划。一是搞好普查摸底。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准确掌握城市地下管线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科学编制规划。在摸清情况、了解底数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付诸实施。三是注重多规划衔接。对城市地下管线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坚持专项规划由地下管线建设领导小组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审批制度,确保专项规划多规合一、有机相融。

2.转变观念,建立保障机制。一是思想认识上,切实转变根深蒂固“重地上轻地下”的观念。二是组织架构上,成立政府领导牵头,住建、城管、规划、发改、经信、财政、国土、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参与的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在住建部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确保地下管线一盘棋规划建设。三是制度保障上,应出台统一的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办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各地应建立地下管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3.加强统筹,高标准建设。一是分类建设。新城区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既要满足当前需求,又要为将来管线的新建、改建、扩建预留空间容量。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廊同步配套消防、供电、照明、通风、排水、监控报警等设施。老城区要以改造提升、确保安全为主,稳步推进地下管线改造。二是统筹建设。加大对专项管线主权单位的统筹力度,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及早制定年度管线建设维护计划,并将计划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便管线单位报审管线年度建设维修计划。三是规范建设。新(改、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必须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要强化监管,加强地下管线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规范管理,落实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制度。

4.综合协调,信息要共享。一是完备档案信息。督促管线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档案管理机构根据管线建设情况,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资料进行及时补充、完善,确保地下管线档案完整与准确。督促各管线单位及时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及相关资料,由地下管线牵头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备用。二是建立维护制度。建立城市管理部门、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管线单位联动的巡视养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安全防范。编制地下管线安全应急抢修和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套完善安全检测及应急装备,并定期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四是加强综合执法。建立地下管线综合执法队伍,加大对诸如擅自开挖道路、施工不文明等行为的监管、查处、处罚力度,依法处理管线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方便市民投诉。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