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近日获悉,民盟四川省委在今年四川省两会上提交了题为《关于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内容如下:
关于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建议
当前,四川盆地已成为中国四大灰霾严重地区之一,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的渴望愈发强烈。大气污染具有流动性、扩散性等特点,其来源存在复杂性、交叉性,这决定了大气污染防治不能只依靠单一属地的环境管理部门,必须打破现有的部门管理模式,建立区域性环境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实现区域多部门间的共同合作、联合防控。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设立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专章,我省也在成都及周边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川东北城市群三大区域狠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做了很多探索,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面临较多问题:
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继进行了修订,从宏观层面强调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如何有效落实,地方的相关规定、实施办法也需要相应更新。
二、联席会议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省在成都市及周边、川南、川东北地区三大区域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由环保部门牵头。在相关部门配合不足、广泛公众参与不够的情况下,仅仅依靠环保部门单独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很难取得突破性成效。
三、缺乏信息共享平台
信息共享是实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首要前提。我省缺乏环境信息公开的区域性规定,未建立起市际间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各地市间难以实现大气污染信息共享。
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公众参与度低
根据目前实施情况来看,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开展中,信息公开的渠道较少,普通公众的参与度较低。
建议:
一、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法规体系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议加快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完善细化我省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办法。
二、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
根据监测数据,我省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区域集中在成都平原。建议先期以成都市及周边城市作为试点,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政府协作机制,探索成立成都平原跨部门、跨市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和环保机构,加强不同层级政府间的垂直管理和横向联动。
三、加快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
建议由负责环保工作的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委员会(或办公室)负责人,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纳入到委员会(或办公室),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提高联席会议机制的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此外,依托国家现有的监测和信息网络,逐步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管等专项信息平台,推动区域内信息共享。
四、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研究中心
完善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网络,在监测及预警的基础上开展专项科学研究(如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大气污染跨界输送、总量控制、区域补偿制度等)。最终构建污染源排放、气象监测、效益评估等科学合理的控制技术体系。
五、制定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和指标体系
参照《国家“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编制指南》,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由所在区域城市统一组织、共同研究。在调查、搜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协商研究确定规划指标与目标值,指导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的实施。
六、建立区域间联动执法机制
加快建立市域间环境联动执法机制,重点强化部门联动、协同监管,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专项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完善大气污染物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加强环保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放行为。可探索设立环境警察队伍,对环境违法者顶格处罚,对触犯刑法的责任主体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公众参与可以促进各项治理政策落到实处。在涉及重大法规、标准或规划决策时,尽可能吸引专业环保人士和普通公众积极及与决策存在重大利益关联的群体参与。一方面加强政府和民众沟通,另一方面也促进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