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就《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绵阳米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适用于预包装绵阳米粉。

《征求意见稿》所指的绵阳米粉,是以大米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淀粉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细米粉,添加或不添加调味包的米粉类预包装食品。包括煮食型绵阳米粉(经水煮熟制食用的非即食绵阳米粉)和方便型绵阳米粉(经煮沸热水(≥85 ℃)简单冲泡便可食用的即食绵阳米粉)。
《征求意见稿》明确,绵阳米粉调味包是指米粉以外用于调味或提供营养的可食用物料,如调味料、蔬菜、豆类、畜禽等加工制品,分为酱包、肉包、蔬菜包。
酱包:以调味料、食用油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液体、半固体或固体的绵阳米粉用酱包。
肉包:以鲜(冻)畜禽肉或可食副产品为主要原料,辅以调味料,经酱、卤、熏、烧、烤、蒸、煮、炸等任何一种或多种工艺加热熟制而成的绵阳米粉用熟肉包。
蔬菜包:以蔬菜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预处理、切分、盐渍、冷冻干燥、蒸、煮、炸、灭菌、包装等任何一种或多种工艺加工而成的绵阳米粉用蔬菜包。
《征求意见稿》中对原料、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污染物、真菌毒素以及食品添加剂均作出了规定,并提出在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明食用方法,“煮食型”产品应标明煮制时间。
点击查看《征求意见稿》详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绵阳米粉(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