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施行!事关四川粮食仓储

2025-07-15 11:19: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日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四川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悉,《管理办法》对我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申报原则、支持范围与标准、审核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将增强省预算内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力推动改善我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条件。

《管理办法》指出,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方式安排到具体项目。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单个项目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已经足额安排的,不得重复申请;安排投资补助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不同省级财政性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明确支持范围与标准。其中,支持范围主要明确支持“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政策性粮食收购有仓容缺口区域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等;支持标准明确“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3亿元”,对省级粮食储备企业直属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三州”地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其他市级和县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分别确定支持标准。

《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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