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盐边县沙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通告》明确,盐边县沙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攀枝花市仁和区、盐边县3个乡镇10个村(社区)。具体为:
(一)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盐边县红果彝族乡红果村老碾房村民小组,花椒箐村红果六队村民小组、花椒箐村民小组。以上区域海拔高程1595米以下地区及相应的回水淹没区和安全超高范围,水库影响区核定标明的影响区界线范围。
(二)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盐边县红果彝族乡红果村老碾房村民小组、红果村民小组,花椒箐村红果六队村民小组、花椒箐村民小组,蒿枝坪社区清明地村民小组、荞地箐村民小组。以上区域核定标明的工程占地区红线范围。
(三)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区涉及仁和区务本乡葩地社区、乌拉社区、垭口社区;盐边县桐子林镇金河村、桐子林社区,红果彝族乡红果村、梁子田村、花地村。以上区域核定标明的工程占地区红线范围。
《通告》强调,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原则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盐边县沙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违反上述规定的,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并按违章处理。确需建设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项目,应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不得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口迁入手续,人口自然增长按相关政策执行,人口机械增长除正常调动、婚嫁、退役军人安置、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招公聘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外,禁止迁入人口。违反规定擅自迁入的,一律不得享受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