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划定、调整、撤销一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18-02-07 10:03:27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划定、调整、撤销叙永县南门河土地坳、蓬溪县赤城湖水库、德阳市北郊水厂等一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批复,省政府原则同意划定叙永县南门河土地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设在叙永县南门河土地坳;同意划定广元市朝天区安乐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设在朝天镇金堆村西北方向安乐河河道内;原则同意划定泸定县羊圈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取水口设定为第一自来水厂上游800米处,备用取水口位于第一自来水厂上游400米处;原则同意划定泸定县木角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设在西田坝乡木角村木角沟。

此外,省政府原则同意调整蓬溪县赤城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设为蓬溪县赤城湖水库川祖庙泵房;原则同意调整划定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设在水库左副坝和水库第二右副坝。

另外,省政府原则同意撤销德阳市北郊水厂、三台县一水厂、广元市城区南河二厂和南河三厂、西充县虹溪河、宏桥河、屏山县富荣河猫猫沟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实习记者 张诗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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