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首批省级管理事项这样实施

2018-02-01 22:12:4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研究,决定由省直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管委会、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实施33项省级管理事项。下放项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各片区管委会实施;委托项目由各片区管委会与省直相关部门签订行政委托书后实施。

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发展需要,省编办会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可以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管委会、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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