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要加强医疗和用药监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完善药品产业政策,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加快推进健康四川建设。
《方案》强调,要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监督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医疗和用药监管,促进规范合理用药,加强抗菌药物使用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科室管理。加强药品流通综合监管,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租借证照、“挂靠”、“走票”、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药品价格监测监管,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鼓励药品优质优价,坚决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方案》明确,要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托管、参股和控股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跨区域发展,培育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认真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要求,进一步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净化药品流通环境。健全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培育新兴业态。
《方案》提出,要完善药品产业政策,严把药品准入关口,规范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行为,提升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质量,全面公开药品审评审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药品补偿机制,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统筹推进取消药品不合理加成、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允许慢性病患者持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等改革,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