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11月底前完成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检查对标和整改工作

2017-07-20 09:56:14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要求抓好《指引》学习贯彻,全面落实政府网站管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检查对标和整改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书面报送有关情况。

四川明确了省政府办公厅是全省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发展。省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省编办、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是全省政府网站的协同监管单位,共同做好网站标识管理、域名管理和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

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指引》要求,结合政府网站普查,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开展全面自查梳理,找出不符合《指引》要求的事项,逐项整改落实,确保政府网站依规建设、依规管理、依规运行。各地各部门要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检查对标和整改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书面报送有关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将组织对《指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网站主办单位要编制年度工作报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要分级分层开展教育培训,实现全省政府网站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不断提高管网、建网、办网能力,推进全省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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