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州市司法局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为抓手,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党风政风纪律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微权力”治理。今年年初,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深化开展“微权力”治理工作,梳理出廉政风险点34项,通过公布“微权力”清单、“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等方式规范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可能滋生“微腐败”的工作。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以成都市在我局推行“诚信执业•廉洁自律”法律服务行业单元创建活动创新试点工作为契机,注重抓实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的诚信建设。坚持以廉洁诚信体系建设为主线,制定了《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开展建立诚信档案、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通报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办案质量、不定期巡查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等一系列活动,稳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督促检查力度,有效增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廉洁诚信意识,净化了职业环境。
三是认真开展公务员“1+5+1”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我局自2016年被确定为崇州市试点单位后,迅速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考评工作,同时,每季度将局机关公务员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示,严格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培养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干部给予通报表彰,工作绩效较差或平平的干部,开展个别谈话或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