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原则同意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项目采取BOT方式建设。授权南充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4〕94号)等规定,依法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标工作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资本投资人,并将招标结果及时报送交通运输厅。南充市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政府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核准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资人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