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省法院惩治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的吉牛石铁贪污案、筠连县人民法院审判的胡永勇玩忽职守案等5个典型案例。
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四川高院即部署了在全省法院继续开展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审判活动,目前,各地法院正在切实开展案件审判及以案说法的宣传活动,在我省形成持续打击涉脱贫攻坚领域犯罪的高压态势。
在会上,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四川的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有4个特点:从犯罪主体来看,脱贫攻坚领域的职务犯罪基层组织人员数量较多;犯罪类型涉及的罪名较为集中;犯罪手段直接、简单,一般都直接采取收受、索取或者打白条入账、收入不入账、虚列开支、冒领骗取等手段以及社会危害性大。
其中,从犯罪罪名来看,在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或者在申报扶贫开发项目中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占近年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日益成为基层职务犯罪的重点。
附件:5个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如下:
一、马边彝族自治县三河口乡白岩子村村主任吉牛石铁贪污案
基本案情:2012年4月,乐山市扶贫开发协会在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小凉山”扶贫工程“圆梦行动”示范项目,将马边县三河口乡白岩子村等五个贫困村列入该项目,并向每个村捐助2万元用于“农家书屋”建设,时任白岩子村村主任的被告人吉牛石铁按照要求协助三河口乡人民政府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使用等工作。2012年8月8日,吉牛石铁代表白岩子村领取了该2万元的捐款。因白岩子村已建有图书室,该笔款项无需再用于“农家书屋”建设。吉牛石铁明知该款项应纳入村委会集体账目,但其领款后不入账,将款项交由其母亲存入银行予以侵吞。案发后,吉牛石铁于2015年1月6日将侵吞款退还给白岩子村委会。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吉牛石铁在担任马边彝族自治县三河口乡白岩子村村主任期间,利用协助乡人民政府管理、使用扶贫捐助款的职务便利,侵吞扶贫捐助款2万元人民币,属其他较重情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吉牛石铁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筠连县民政局低保股工作人员胡永勇玩忽职守案
基本案情: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胡永勇在担任筠连县民政局低保股负责人期间,在低保金审核、发放、管理过程中,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认真审查低保户申请增加低保金的情况,致使筠连县筠连镇部分社区内的90余户没有申请调增低保金的低保户,每月低保金被调增了数百元不等,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0万余元;在接到相关乡镇对上报的27户低保户低保金的取消和减发材料后,未及时在发放表上对上报取消和减发低保金的低保户予以取消、减发,造成国家损失23万余元。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永勇作为筠连县民政局低保股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审查管理职责,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53万余元。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胡永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甘孜州泸定县泸桥镇押卓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朱洪华挪用公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基本案情:2008年,四川省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在扶贫工作重点村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同年6月25日,被告人朱洪华以泸桥镇押卓庄子村名义,虚列会员、虚设社团负责人,申请成立村级社区互助社,向泸定县扶贫办、泸定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国家财政配套资金150,000元并转入互助社账户。2009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朱洪华利用担任该互助社理事长的职务之便,先后五次挪用互助社公款20余万元用于其个人投资的养猪场和养牛场的经营。
2011年,朱洪华在参与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康崇线输电线路项目施工协调过程中,利用担任泸桥镇押卓庄子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以青苗补偿费、牛羊看护费等名义向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负责人索要财物,并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予以帮助,在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后,收受该公司255000元。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朱洪华有期徒刑六个月;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朱洪华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255000元。
四、古蔺县委党校干部钟少岩、楼碧波滥用职权、贪污案
基本案情:2012年至2013年,古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古蔺县财政局就古蔺县委党校劳务扶贫培训项目分配扶贫培训专项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42.4万元。2013年9月和2014年10月,古蔺县委党校在组织实施劳务扶贫培训过程中,在时任古蔺县委党校党支部书记、被告人钟少岩的授意下,进行变通操作,大大减少实际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钟少岩安排、指使时任古蔺县委党校办公室主任兼出纳的被告人楼碧波等人采取虚列支出、虚开发票的手段,将该42.4万元全部报出,其中虚报套取扶贫培训专项补助资金34万余元。该资金由古蔺县委党校作为工作经费陆续支取使用后,每次余额存入以楼碧波个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单位支配。
2014年至2015年期间,钟少岩先后四次在楼碧波管理的扶贫培训资金中借款共12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为达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钟少岩在第四次借款时按事先许诺,以“辛苦费”名义从3万元借款中分予楼碧波1万元。
案发后,钟少岩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检举他人犯罪,经查属实;退缴赃款7万元。楼碧波退缴全部赃款。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钟少岩有期徒刑一年;以贪污罪,判处钟少岩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楼碧波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五、阿坝州小金县国土资源局干部马军力、陈兴忠、吴勇、吴燕、张燕贪污案
基本案情:2003年2月,小金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被告人陈兴忠在单外设立小金库,将景区补偿专户等资金套出后存入其中,2007年6月,陈兴忠伙同该局原副局长马军力、吴勇,原资源规划、开发管理股股长兼任出纳张燕、原办公室主任兼会计吴燕将小金库结余的人民币30万元予以共同侵吞,每人分得6万元。
2010年10月,小金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被告人马军力伙同他人在双柏乡开展周家山滑坡体整治工程征地工作中,以签订虚假占用耕地及附着物补偿协议的形式,套取耕地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94 510元,马军力分得3万元。2012年,马军力三次授意他人虚造农户资料申报搬迁资金骗取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资金共计人民币8万元,马军力分得4万元。
在办案机关尚未了采取调查和强制措施之前,陈兴忠、吴勇、吴燕、张燕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马军力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如实交代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前后,各被告人退清了涉案赃款。
裁判结果: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马军力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兴忠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吴勇、吴燕、张燕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四川发布客户端实习记者 黄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