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座谈会精神,大力推动长江保护法在我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2月25日,四川省人大召开了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杨洪波,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立军,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了解,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流域制定的法律,是我国生态环境法体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长江保护法以推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高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为立法思路,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立法原则,以实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为立法目标,在立法理念和立法内容等方面均有重大创新与突破。法律共9章、96条,规定了许多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
四川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省份,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肩负着重大责任。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在立法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各有关市(州)将对标长江保护法,尽快对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该制定的制定,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并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条例的立法进程。
同时,在监督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今年要扎实开展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项执法检查,以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报告等工作。在代表工作方面,也将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代表监督的作用。多措并举,有效发挥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