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四川正在征求意见!

2025-07-23 15:15: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保障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防范工程款拖欠,优化建筑市场环境,7月22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征求《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

据悉,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筑活动中为保证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出具的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担保,确保建设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在建设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工程款支付担保范围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包含农民工工资等人工费用,不包含工程质量保证金。

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按合同确定的过程结算周期实行分阶段担保,每阶段的担保金额不低于该段结算周期应付工程款的10%。建设单位支付相应工程款后,自动进入下一阶段工程的担保。因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更、材料价格变动等引起工程造价浮动超过合同价款10%的,可相应调整工程款支付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担保期限始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截止时间一般为合同约定支付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之日后60天。工程工期延长的,建设单位应按实际工期要求相应延长担保期限。担保人应当在担保合同中明确担保金额、赔付方式、赔付程序、赔付时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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