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日,四川省水利厅网站发布通知,修订印发《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办法》,安管人员(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统称)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分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项目负责人考核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
《办法》要求,安管人员应具备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申请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采用电子证书形式,在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证书样式采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
《办法》强调,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安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的,应当予以查处,并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将本单位或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出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以及司法机关作出的刑事处罚等信息逐级报送至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予撤销或吊销证书的,应当及时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至考核管理部门,由考核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