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四川出台管理办法

2025-05-06 22:22: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明确项目核准和备案的范围权限

根据《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四川省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并申请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项目。

《办法》明确,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省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制定的省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全省实行统一的《核准目录》,未经省政府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核准范围和核准权限。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完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具体流程

《办法》指出,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按照要求编制和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项目资源利用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等内容。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时限,但延长的时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图据视觉中国

《办法》指出,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填写《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相应承诺。项目备案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完成,项目单位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细化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办法》确立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办法》强调,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通过在线平台登记相关违法违规信息。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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