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照理论考试58元/人·次、实际操作考试60元/人·次收取。首次考试不合格,一年内可以申请免费补考一次。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按规定上缴交通运输部外,其余全部缴入省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费单位应使用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类票据。
三、收费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或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