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25-01-03 09:07: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后,四川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330元、第二档为22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3元、第二档为22元。

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通知》明确,各市(州)重新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档次,经当地政府确定后于10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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