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12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若干规定》在我省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个人、相关单位、地方政府等主体的责任义务,规范应对灾害的具体行为,让防灾避险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进一步做好避险转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省)有175个县(市、区)230余万人面临山洪灾害威胁,现有山洪灾害危险区2.4万余个,其中高风险县31个、极高风险区21个。”四川省水利厅副厅长谭小平同志介绍,近年来,四川加快推进山洪灾害防御“蜀地化”,构建危险区“分区分级”管理体系,在全国率先落实山洪防御责任人履职补助,近10年因山洪灾害死亡失踪人数较多年均值下降了80%。
谭小平表示,下一步水利厅将针对《若干规定》广泛宣传培训、完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法规、推动精准转移。水利厅将积极研究探索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的方式,提升监测覆盖面和精度,在基层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为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提供充足时间,为地方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茜 杨璐绮 刘星池(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