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乐山整治开始!

2024-08-16 10:33:00   乐山发布

为有效治理违规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占道施工等城市道路秩序管理“顽症”,营造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良好生活环境,近日,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联合出台《乐山市主城区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即日起,将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临街商家占道经营,占道乱停乱放以及占道施工、堆放物料、搭建棚亭、设置广告标志和其他占道行为进行整治。

据了解,相关部门将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开展整治,依法设置并管理好便民摊区,按照“定时、定点、定品种、定区域”的要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和不侵占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居民、游客的实际需求,在次干道、背街小巷科学选址便民摊区(含早市、夜市、“潮汐市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车载流动售卖区等),明确便民摊区管理责任人和使用时限,并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现有农贸市场利用率,优化农贸市场分区,设置自产自销区域,增大市场容量,针对闲置率较高的农贸市场,引导市场业主方降低摊位租赁费,以利蔬果摊贩入市经营,积极利用农贸市场时段功能,针对部分农贸市场下午及晚上空置的实际,探索将临时“潮汐市场”、夜市摊区设置引入到农贸市场内。

在临街商家占道经营整治方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交通、安全、消防、市容,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定时定点和“门前三包”责任的前提下,可允许次干道、背街小巷临街商家开展适当跨店经营,跨店经营区域范围经审定后公布并启用;相关部门将严厉整治“倚门出摊”,取缔临街商家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促销、加工、摆放座牌、搭建棚伞等占道经营行为,查处汽车美容店(洗车场)、车辆修理店、废旧收购、铝合金(五金)门店等长期严重占道经营行为,纠正制止城乡接合部临街(路)商家、住户违规占用公共场地、通道,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临街商家、物业等责任区域责任人严格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据悉,相关部门还将整治占道乱停乱放,取缔违规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清理“僵尸车”;并对占道施工、堆放物料、搭建棚亭、设置广告标志和其他占道行为进行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9月2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9月20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此后为长效保持阶段,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整治效果长效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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