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2023-03-03 15:34:00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设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川办函〔2023〕1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授权建设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的请示》(成府〔2022〕71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以下简称“成温邛扩容”)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建设。

二、授权成都市人民政府作为成温邛扩容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做好项目资金监管,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依法监管项目建设实施和运营管理等工作。由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为成温邛扩容项目投资人,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成温邛扩容项目业主,具体组织成温邛扩容项目实施。

三、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承担管理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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