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企业通关效率!成都将进一步增强口岸通关便利化

2017-08-10 17:34:3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10)日下午,成都市发布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物流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成都市将从整体提升口岸通关服务入手,进一步优化企业通关环境,增强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完善口岸布局。根据《实施细则》,成都将适时向国家申报建设配套口岸设施。有序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争取设立创芯综合保税区、成都天府保税物流中心(B型)、龙泉公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开放型经济发展平台。

拓展口岸功能。根据《实施细则》,成都将按照“应有尽有、提前建设”原则,尽快建成适合航空运输、陆路运输的各类特殊进口货物指定口岸,快速拓展口岸功能。鼓励企业空运和陆运进境指定口岸政策功能直接进口特殊货物。对利用航空进境指定口岸政策功能直接进口货物的相关货代企业或贸易企业给予1元/公斤的奖励;对在成都注册纳税且利用航空进境指定口岸政策功能的外贸企业,额外给予每1美元货值0.02元的综合物流费用奖励。

提升口岸服务。根据《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四川(成都)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改革,开展“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扩大海关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试点范围。创新通关监管模式,全面推广关检合作“三个一”,推动进出口货物集中查验,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推动电子口岸建设,2018年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和一体化通关,公布口岸作业流程和全程清关时限,实现通关过程全透明,推行口岸“7×24小时”通关。

降低口岸场站操作成本。根据《实施细则》,全面实施政府购买航空、铁路、公路口岸公共服务,免收航空口岸(空港国际快件中心和空港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操作费及口岸与航空货站之间的转运费,免收铁路口岸集装箱吊装、移位、开箱查验、短期堆存及口岸与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之间的转运费,免收公路口岸货物操作费。对标国内先进枢纽机场货站收费标准,从2018年起将双流机场货站货物处置费降至沿海机场货站收费水平。

四川发布客户端实习记者  刘家利 刘中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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