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实施方案》发布

2017-07-20 15:28:42  

我市《2017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实施方案》发布

今年计划新增42家医药机构下月开始申请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市医保局发布《2017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实施方案》,今年计划新增定点医院2家,定点诊所10家,定点药店30家。今年新进药店间的距离、经营年限等要求适度放宽,30家药店中老城片区10家(含上西、下西),南河片区5家,东坝片区13家(转盘以东,含雪峰),万缘片区2家。8月1日至30日向市医保局提供相关材料,逾期当年不再受理。

具体需要资料:定点医院、定点诊所需提供广元市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表;申请机构基本情况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用房情况证明;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地理位置图;机构在职在岗人员花名册、参加社会保险;医院主管部门出具的财务管理规范的意见材料等。定点药店需提供广元市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表;申请机构基本情况材料;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或具备远程执业药师审查处方合同复印件;营业用房情况证明;自愿安装云药店管理系统软件承诺书等。

 

源自:广元晚报

记者:尹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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