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出台
后年底风电装机规模达 100万千瓦
近日,市政府办发布《广元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集水电、天然气、风电为主的新能源兼备的区域性能源供给中心,初步构建稳定、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进一步提升能源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一次能源消费总量预计达到610万吨标准煤。
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
《规划》提出,优化全市一次能源消费结构,全面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
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实行绿色交通行动计划,结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加快推进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探索建设“四站一场”能源综合服务站。建公交充换电站3座,公共充电站4座;专用充电桩3833个,公共充电桩667个;适时建设川陕高速公路快充站2座;通过剑门关、明月峡、唐家河景区电动车替换项目,新增电动公交线路4条,新增8米以上电动公交车100辆,中小型旅游观光车200辆。
规划亮点
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
《规划》提出,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着力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城市用能中的消费比重。
积极探索推广风电与其它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互补开发模式,加快推进青川县、剑阁县、旺苍县和昭化区风电场项目,探索
建设2~3个分布式风电站,推广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和互用风电设备,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到2020年,力争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
因地制宜地扩大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规模,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进程,确保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到2020年,实现年产沼气55万立方米以上,建成1~2个大型养殖场沼气发电试验示范项目。
重点推进太阳能光热、光伏两大产业协调有序发展,推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项目,加快建设与城市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和景观照明示范工程。到2020年,实现光伏发电容量装机3.3万千瓦以上。
区域性能源输配节点城市建设
《规划》提出,结合煤炭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引进甘肃、陕西等省份煤炭资源,面向川渝地区,推进国家级煤炭物流节点城市及年流通规模2000万吨级国家煤炭物流园区建设。以广元港红岩作业区运煤码头和大唐广元电厂运煤铁路专线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煤炭运输专用线、码头、货场、仓储等设施,进一步完善煤炭运
输体系。加快推进广元-达州铁路扩能改造前期工作,提高广旺地区煤炭外运和煤炭品种余缺调剂能力。建成辐射省际间的国家级煤炭储备基地。
建设区域性油气输配中心,加快推进中石化成品油油库和大型储气库建设,提高油气供给能力和应急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乡镇加油站和CNG、LNG加气站及其配套设施布局和建设。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
在九龙山、龙岗西、元坝三大气田已有开发规模基础上,新增常规天然气探井40口,年产能达到80亿立方米,年产量达到55亿立方米。以中石化广元净化厂建设为重点,争取建设中石油剑阁天然气净化厂,力争天然年净化能力达到60亿立方米。
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到2020年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11座,总装机50.5万千瓦。加快城市(镇)天然气入户管网建设,实现城市(含县城和重要集镇)新建城区全覆盖。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至28%左右。
广元晚报记者袁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