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打出组合拳治理扶贫领域“微腐败”

2017-06-14 10:56:43   泸州新闻网

“鱼化镇老马村党支部原书记张鹏,非法占有、挪用新农合筹资退款、组长工资等共17960元。经研究,决定给予张鹏开除党籍处分。”“请点到名的村民签字领取退款。”

在5月19日古蔺县鱼化镇召开的现场退赃会上,村民刘涂贵感慨:“我做梦都没想过这70块钱还能拿回来,说明党和政府是把我们群众的事当成了事的。”在宣布的张鹏一案中,有151个村民利益受到侵害,金额最少的70元,最多的2100元。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喊我交上去的钱,今天还能还给我,真的非常高兴。感谢共产党的好政策,这下我可以买些仔猪、鸡鸭来喂起。”合江县神臂城镇经盘村一组村民匡克莲拿到返还的3000元产业发展扶持金十分激动。

“群众利益无小事,通过这种现场清退款物的形式,就是为了彰显我们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立场和坚决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态度。”在6月2日神臂城镇经盘村涉案款物清退现场,合江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这样说道。

“蝇贪”不除,民心不稳。从4月起,泸州市用半年时间分两批对3个国省贫困县、4个插花扶贫县区,开展了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并以此为切入点重拳整治基层“微腐败”。能够精准快速发现并查办案件,得益于泸州市创新实施的提级整治工作法。即针对基层“微腐败”问题,将线索排查和案件办理全部上提到市县,快查快处快移。

精准巡访排查线索 织密罗网捕“蝇贪”

“老人家,我们是纪委的工作人员,麻烦把你的‘一卡通‘给我们核对一下。”“你们在申请和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的时候,有没有遇到有人‘吃拿卡要‘?”4月27日,市精准巡访组成员邓明镜在合江县石龙镇松柏村八组贫困户陈文华家“对账本”。

“危房改造,你晓得政府要补助你多少钱不?工作人员来帮助你测量房子、拍照时,工作是否认真细致,有没有向你收取不该收的钱?危房扶贫改造补贴是否已经到账……”

“晓得,我们家是D级危房改造,政府要补助3.8万元。政府的工作人员来我们家量房子很客气,烟都没抽一根,别说收另外的钱了。”

4月27日,市纵向监督组工作人员李云庆等,到叙永县正东镇普市村村民刘德强家,对照台账,逐条询问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周大哥,2015年、2016年你是否领取到了低保金?救灾救济款是否到账?同时,如果你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都可以和我们说……”5月5日,在古蔺县大村镇桑木村村民周常义家中,市精准巡访组成员赵连容直奔主题,详细了解周常义一家的生活情况和相关惠民政策执行、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在精准巡访中,我们采取‘无人引路、无人跟随、无人推荐‘的方式开展走访,这样才能确保群众与我们放心聊,我们才能更真实地掌握情况。”赵连容向记者介绍。

这一幕幕正是泸州市4个线索排查组成员在基层收集问题线索的缩影。

为了实现对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线索的大起底、大排查,泸州市抽调精干力量150余人,组成精准巡访、下沉接访、专项审计、纵向监督检查4个线索排查组,分别由市纪委、市群工局、市审计局以及18个扶贫领域涉及的23个市级责任单位牵头,对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执行、项目资金落实等情况,进村入户逐一“对账”。两个月来,全市共收集问题线索342件。

提级整治查办案件,猛药去疴治“微病”

市纪委组建线索收集移送组和案件查办组,同4个线索排查组一道入驻区县,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线索,由驻区县案件查办组进驻发案单位、村(社区)等进行蹲点直接查办。

“对这样的行为一定要严查到底。”4月,驻合江案件查办组了解到合江县南滩镇原副镇长、武装部长袁继勇趁借调县扶贫移民局工作之机,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发票骗取扶贫项目专项资金10余万元的线索,因问题重大、涉及金额巨大,案件查办组果断决定提级办理,力排干扰,迅速完成了案件审查工作,并将袁继勇移送司法机关。

对一般问题,以各县组织力量查办为主,驻县案件查办组派员全程跟踪督办,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月22日,在叙永县赤水镇檬梓村的一处饮水工程处,工人们正顶着烈日,铺设一条长约800米的延伸管道。檬梓村二组村民张银芝在谈到当地为村民铺设饮水管道的举动时非常激动:“加上主管道覆盖的1000多村民,这一共可以解决我们村1800余人的用水问题,真是一件不简单的事!”

“我们下乡来收集线索时,了解到这里群众饮水困难,随即与县水务局联系,对这个问题进行督办。”在偏僻的赤水镇檬梓村现场,驻叙永县工作组成员张健这样说。

随着整治行动的不断深入,合江县榕右乡万宝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成实、村委会原主任郭德武、村委会原副主任王本静3人因骗取私分危房改造资金3.5万元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叙永县赤水镇中沙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休才虚报林地面积,侵吞公益林补助3.6万元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古蔺县白泥乡沙坝村八组组长姜听举,在该组农村低保调整时私瞒5个名额自行安排,被党内严重警告……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硕鼠”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仅2017年4月以来,全市共立案203件,党政纪处分108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7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6万元,部分已退还群众。

问题导向创新机制 对症下药治“未病”

治“微病”的同时,更需要抓常抓长治“未病”。为防止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基层“微腐败”问题反弹,泸州市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制定出台了《泸州市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十六条措施(试行)》。

该措施从监督检查方式、监督力量配备、监督机制构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创新监督方式,每年确定1-2个重点开展自上而下精准巡访、监督检查,3年内完成对全市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整合监督力量,为全市1617个村(社区)配备联系纪检监察干部,为每个村聘请2-5名廉情监督员。健全监督机制,建设可以通过手机、互联网随时查询的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建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当家人”微信群;建立“组财村管”制度,推行组务公开,让农村“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农村干部管理,对典型案件实行案发地警示教育制度,严格非党员村(社区)干部履职管理,坚决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通过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增强了群众获得感,赢得了群众真心拥护和支持。(孔芒 记者 吴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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