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阿坝州公布4起涉旅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案例一 导游欺骗旅游者消费案 案情概要:2026年3月20日,执法部门接到游客举报投诉线索,查实导游李某地(隶属于成都导游协会)在开展导游执业活动过程中,存在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属于导游执业过程中违规诱导、欺骗游客消费的违法情形。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6年3月21日对该案立案调查,2026年5月20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导游执业欺骗消费乱象,精准整治旅游服务过程中导游违规侵害游客消费权益的行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对违规导游作出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了旅游行业导游欺骗消费、诱导消费的违法违规风气,筑牢旅游者消费权益保护防线。同时警示广大导游从业人员,必须恪守执业准则、诚信执业,严禁利用职务优势欺骗旅游者消费。也提醒广大游客,旅游过程中遭遇导游欺骗消费行为,可及时留存证据举报维权,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净化旅游消费市场环境。 案例二 旅行社委派导游兜售物品案 案情概要:2026年5月15日,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信访渠道获取线索,查实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迎宾大道分社在经营过程中,其委派的执业导游在带团服务过程中,存在向旅游者违规兜售物品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关于导游执业规范的相关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应予处罚。执法部门于2026年5月15日正式立案,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典型意义:本案针对旅行社管控不力、导游违规兜售物品的行业常见问题开展精准执法,直击旅游服务中强制、诱导游客消费的痛点乱象。本案查处不仅约束导游个人违规执业行为,更压实了旅行社的主体管理责任,警示各旅行社必须加强对委派导游的日常管理、执业培训与行为监管,规范带团服务流程,杜绝导游违规兜售物品、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提醒旅游者,面对导游违规兜售物品行为可直接拒绝,并通过合法渠道维权,有效维护旅游市场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 案例三 旅游市场主体擅自变更营业场所未登记案 案情概要:2026年5月22日,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部门移送线索查实,松潘县信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奇藏药堂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擅自变更营业场所,未按照规定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变更需依法登记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执法部门于2026年5月22日立案,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旅游关联经营主体合规经营问题,针对旅游配套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未依法登记的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整治。旅游配套经营场所是旅游市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其登记经营行为,是完善旅游市场监管、筑牢旅游消费安全防线的重要举措。本案从严查处相关违规行为,警示所有涉旅市场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经营信息变更登记,杜绝无证经营、违规变更经营场所等行为,自觉规范经营秩序,助力全域旅游市场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案例四 导游兜售物品、欺骗旅游者消费案 案情概要:2025年5月5日,上级文旅部门暗访排查发现,阿坝州导游协会导游王某军在九寨沟、松潘、茂县等执业带团过程中,存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欺骗旅游者消费的双重违法行为,违规获取不正当收益。九寨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6年5月5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全面核查取证,案件已调查终结,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536元、罚款19600元的行政处罚,后续将依法完成结案流程。 典型意义:本案系文旅部门暗访督查发现的典型涉旅违法案件,精准打击导游执业过程中兜售物品、欺骗消费的叠加违规行为,严厉整治旅游服务乱象。该案处罚力度大、震慑性强,充分彰显了执法部门从严整治导游违规执业、坚决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有效警示广大导游从业人员,坚决杜绝各类侵害游客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守诚信执业底线。同时进一步规范了阿坝州导游执业市场,持续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推动区域旅游行业诚信、安全、规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