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扫描二维码

自律管理承诺 网络谣言曝光台

四川发布微博网友

农村住房迁建占地是否办理转用手续

您好! 我有朋友是达州山区农民,因原住宅垮塌,须重建房屋。考虑原址交通不便,拟在本组内另一块地(不属基本农田)迁建住房,镇上同意修建,但必须要求自规部门先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请教这一要求是否为必要条件?若是,办理的流程和时限能否告之一下?谢谢!

四川发布管理员    回复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您咨询的新建宅基地占用非基本农田耕地,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您可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向通川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由通川区政府进行审批。

省直部门

省政府组成部门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和信息化厅 教育厅 科学技术厅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厅 应急管理厅 审计厅

直属特设机构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乡村振兴局 省信访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省经济合作局 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广播电视局 省医疗保障局

部门管理机构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省监狱管理局 省戒毒管理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州

成都 自贡 攀枝花 泸州 德阳 绵阳 广元 遂宁 内江 乐山 南充 宜宾 广安 达州 巴中 雅安 眉山 资阳 阿坝 甘孜 凉山

媒体名单

四川新闻网 中国西部网 i公益 四川日报 四川在线 成都日报 华西都市报 成都商报 红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