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00万!成都市出台促进平台企业实施意见

2018-03-30 13:53:32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加快推进平台企业发展,成都出台《关于培育平台企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促进初创型平台企业加快发展、成长型平台企业提升发展、规模型平台企业壮大发展、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平台企业集聚发展、专业服务体系建设等6个方面、21条措施。

《意见》提出,支持企业开展平台研发,对开展平台功能完善升级的企业,按照研发实际投入的30%,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企业品牌营销推广,对开展产品和品牌市场营销推广的企业,按照营销推广实际投入的30%,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同时还支持企业对外融资发展。

成都小米线下体验店(图据网络)

对于成长型平台企业,《意见》从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企业积极参会参展、企业对外融资发展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如对在省外国内开设线下体验店(须在3个及以上的省份建设5个及以上线下体验店)的企业,按照实际投入的房租费、装修费、运营推广费(人工成本除外)的30%,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而在促进规模型平台企业壮大发展上,《意见》将对首次被评为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民营企业500强、服务业500强和新经济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泉素线下体验店(图据网络)

同时,《意见》还对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给予奖励政策,对在蓉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开展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究开发,最高给予5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此外,为促进平台企业集聚,对新迁入的成长型平台企业,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在专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对企业人才交流服务平台,按照每年度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连续补贴三年,三年后按照每年度服务收入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实习记者 白玉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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