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必看!成都出台成品住宅发展实施细则 购房者可自由组合室内装修内容

2018-03-27 15:30:19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网获悉,3月26日,成都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暂行)》(下文简称“《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适用范围为各(区)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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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规定 ,成品住宅工程项目发包应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在总承包招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总承包中标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施工或进行专业分包。同时,成品住宅项目原则上实施一次性报建。施工许可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和房屋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实施成品住宅的楼栋、单元以及建筑面积。

对于住宅的装修,《细则》强调,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施工实施施工样板先行。样板间(层、段)合格后才能全面进入装修施工。样板间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施工及装修分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大面装修施工。

开发企业应在项目现场,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针对每一种装修方案分别制作实体展示样板房,作为销售展示和房屋交付的参照标准。实体展示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第一次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同时,《细则》提出,开发企业可提供由购房人自由组合的室内装修菜单,在购房人选择确定装修内容后再实施成品住宅的装修工程,以充分满足购房者对成品住宅的个性化需求。

此外,根据《细则》,开发企业应于商品房销售期间,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成品住宅的相关建设信息。信息内容应包括:实施成品住宅建设的楼栋、户型,装修设计,菜单式装修相关信息及效果图,主要装修材料、部品设备的品牌等。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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