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你】 全国人大代表何学彬:建议2018年起实行独生子女“带薪陪床假”制度

2018-03-06 15:10:47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我建议,我国从2018年起实行独生子女‘带薪陪床假' 制度”。全国人大代表何学彬在2018全国两会期间告诉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尤其是独生子女父母逐渐年老,独生子女、特别是身在外地的独生子女如何照顾父母,已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

建议实施独生子女“带薪陪床假” 

假期时长约20天

据了解,截止2016年底,全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2.3亿,占总人口的16.7%,其中空巢老人占老年人口的51.3%。何学彬代表表示,响应国家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规定,“带薪陪假”得以实施,既是对老年人的制度关怀,也是对子女赡养扶助老人的鼓励和肯定,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很有必要在全国范围推广,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一制度红利。

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她告诉记者,是源自于对身边社会现象的观察。她说,我们国家现在的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老龄社会已经到来,许多退休老人经济上并不贫乏,但精神上极其匮乏、孤独。比如很多老人子女都在国外,一年难得回家一次,春节当晚上匆匆赶回,吃上一顿饭又走了。也有一些子女为了生存和事业,忙于工作,甚至几年没有假期回家看父母。对此,2012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入了子女要“常回家看看”的规定,何学彬代表感叹到,事实上,大多数老人只是想要子女“回家看看”,因此需要有独生子女“带薪陪床假”制度。

对于“带薪陪床假”应该有多长这个问题,何学彬代表表示,就个人考虑而言,希望是20天左右时间。

非独生子女怎么办?

建议也应享受10天左右假期

而对“带薪陪床假”落地可能会伴随的问题,何学彬代表有更多的思考。她告诉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正式的“带薪陪床假”实施以前,不排除有国企、政府部门等对考勤要求不太严格的部门,变相给职工安排“带薪陪床假”,即在职工请假“陪护”父母时,不减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这对其他劳动者而言,无疑也是变相不公平。因而,不妨在条件成熟时,普遍推行“带薪陪床假”,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一制度温暖。她建议,可以参照黑龙江的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应该享受10天左右的“带薪陪床假”。

如何鼓励私企执行?

建议予以奖励和税收优惠

此外,还需要考虑的是,不少私企的资金压力较大,在“带薪陪床假”面前,会不会歧视或拒绝录用独生子女;二是,无论是否独生子女,均有照料老年人的义务,不宜忽略非独生子女其父母的需求;三是,该如何确保“带薪陪床假”落到实处,而非仅仅是纸面上的权利。

对此她表示,“带薪陪床假”的初衷是好的,但也不能忽视社会的复杂性和企业逐利驱动下规避相关责任的冲动。在“带薪陪床假”推广时,不妨对执行“带薪陪床假”制度较好的企业予以奖励和税收优惠,进而让“带薪陪床假”成为劳动者的真正权利,成为老年人的真正福利。

川网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 张药滟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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