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29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我们村已评上小康村了,但是我们组到现在还是泥路,其它组早在十年前就通上了水泥路,希望领导帮忙考虑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文升乡邓城垭村6社社道路,长约2公里。该社有农户30户,农业人口93人。但是常年外出务工的人数较多,现长期居住在家10余户,共计20余人。2015年6月和10月18日村两委分别召开群众会议,就6社社道路的修建提出方案:依靠“一事一议”政策,原则是1:1的筹资方案,既:群众自筹一部分,财政奖补一部份。由于6社长期在家居住人口较少,该路段的修建所需资金较大,群众自筹部分的金额较多,该社村民代表和群众表示不能接受。所以,到目前为止该路段的修建未能落实。2016年10月在规划该村土地整改项目时,计划把6社的社道路修建纳入到该项目中来。但到目前为止该土地整改项目还未实施。 文升乡、邓城垭村将积极宣传和动员该社社员自筹资金,通过“一事一议”解决该社道路问题。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文升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
【网民留言】
现在射洪的交通比以前好多了,感谢政府!希望各位市民也遵守交通规则!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射洪县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此次整治以城区人民街、解放街、新阳街、金宸街、新华街、广寒路、红专路、伯玉路、振洪路等路段为重点整治路段,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酒驾、毒驾、随意掉头、随意停车上下客、逆向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至今,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70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25起,饮酒驾驶22起,乱停乱放887起,乱变道59起,占道经营5起,违反禁令标志137起,随意停车上下客12起,未礼让行人22起,未戴安全头盔24起,客运三轮车违反通行规定35起,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08起,逆向行驶1741起,机动车未上户193起,违反交通信号通行636起,电动三轮车违法32起,电动四轮车违法19起,拖移车辆176起。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城区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射洪县公安局 2018年1月26日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宜宾市江安县井口镇增产村增产组,2016年村上叫人来给我们老房子照像,还交了几十块钱,说是修房子有补贴,到处借了十万块钱修房子,后面房子修好了镇上和村上都说没有补贴,所以问下到底有没有补贴,还有就是我们这里小学都不交学费了,但是小学每学期还要交几百块的补课费,比学费还贵,还请领导帮忙查一下!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 您于2018年1月6日通过人民网向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危房改造补助等问题,我县已收悉,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 根据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府办函〔2017〕49号)文件规定:我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分为4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经查,您父亲与其弟在未申报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况下于2016年共同修建了房屋,而您父亲及其弟也不属于上述4类重点对象,不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范围内,故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关于您留言中所说房屋照相的问题,经核实系您父亲修建房屋后,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房屋建成后的照片而请镇上国光相馆所照,系个人支付行为,与危房改造政策无关。 二、关于反映学校收取补课费的问题 经查,2017年秋期开学时,您所反映的学校本着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向学生据实代收了学生保险费70元(学平险60元和监护人责任险10元)和自愿订购教辅资料费二年级65.5元,四年级123元。学校严格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要求,从严执行收费政策,无任何违规收费或搭车收费行为。 2018年1月15日,井口镇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您所反映学校的任课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学生进行了走访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教师执教行为规范,未存在组织有偿补课及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等违规行为。学生家长和学生也向学校调查组反馈,任课教师从未向其收取过任何补课费,也未违规征订过教辅资料。您留言中所说的补课费之事,可能是教师在向学生宣传、解释收费标准和政策时,学生向家长转达有误所致。 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请你救救我们,我们是武侯区顺区顺江段76号华宇楠苑13栋1单元的住户,13栋整栋楼2层改成了麻将馆,每天白天打,晚上一直要打到凌晨3到4点才走,我们无法正常休息,无法生活,严重影响到我们地生活。反应几年无效。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华宇楠苑小区内麻将馆扰民的问题,经簇锦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该茶楼位于武侯区兆景路158号,自2013年开始营业至今。该茶楼所属独立产权分别为:兆景路158号商业,华宇楠苑13栋1单元201号、202号、203号、204号、205号住宅,华宇楠苑13栋2单元201号、202号、203号、204号住宅,华宇楠苑13栋3单元201号、202号、203号、204号住宅。共计独立产权14户,分别由多位独立产权人持有。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12】11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簇锦街道办事处已将此情况报告房管部门调查处理。 关于您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工作人员于2018年01月17日上午到该麻将馆进行了查看。要求商家加大对客人宣传力度发现噪音问题及时劝导,并要求物业公司加大该处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簇锦派出所已要求该麻将馆负责人对麻将馆加装隔音玻璃,尽量降低噪音,以免影响周围邻居的正常休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宜宾县古罗大井村余嘴村民,我们的公路还是毛胚路泥路,现在村里准备给我把各小组公路连通,可群众工作做不通,还望省里领导给点帮助。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17年12月31日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和您本人联系,现回复如下: 古罗镇天星堰到余嘴组的公路属组道,按现行政策,组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以村民为主体自行实施。古罗镇政府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补助,近年来,对该路段的维修整治已三次给予经费补助。2017年已预算1.5万元将该“断头路”修通,但需要占用部分群众山林土地,因少数群众不同意占地,导致目前尚未实施。下步,镇、村将共同努力做好群众工作,并希望您予以积极支持,做好群众工作,动员涉及占地农户支持,先将断头路修通。该道路硬化项目已列入2018年度农村道路建设规划,待下达计划后及时进行硬化。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道路建设的支持!感谢您的留言!如需详细咨询,请致电:0831-6205983。
【网民留言】
物流大道 ,中集车辆园严重拥堵。每天如此。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新都区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物流大道中集大道及周边物流园区货运存储、运输吞吐量急剧增加,给货运车辆提供运输平台,造成过往车辆骤增,从而给道路通行能力带来严峻的考验。就此情况,交警大队辖区中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沿线重要路段、路口的静态、动态交通秩序管理。一是在物流大道七七物流、通祥物流路口设置锥形桶,禁止左转、掉头,避免车辆随意转弯掉头引发交通拥堵,并与七七物流公司开展联动,其保安人员协同交警部门对进入物流园区车辆秩序进行维持,缓解交通压力。二是安排固定执勤警力在物流大道、中集大道沿线加强交通疏导,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同时,2018年1月16日下午,物流园区管委会、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及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并现场实地踏勘,研究制定了有效措施,决定由管委会牵头,责令物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区城管、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协作,各司其责共同维护辖区交通秩序。 下一步,交警大队仍将持续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发现拥堵及时进行疏导,发现拥堵及时进行疏导,竭尽全力保障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同时,加强交通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驾驶人员遵守交规,错时错峰通行,避免滞留路段、路口造成交通拥堵。 2018年1月16日14时,区交警大队办理民警按您所留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沟通,您表示感谢。 此复。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