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3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谷田村二龙湖山庄占用集体用地无任何手续大规模私搭乱建,怎么没有部门管!其他村民自建房得不到批准,占用集体用地却肆无忌惮!村民到县上举报投诉隔天他们就知道是谁举报的他们,在当地影响极坏,严重损害资中政府的公信力和党的形象!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你在“人民网”反映“二龙湖山庄占用集体土地私搭乱建”的问题已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二龙湖山庄”是在本队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房屋墙体已完工,正在实施梁、柱布筋及关模活动。现房屋总占地面积约46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360平方米,钢混结构一层。“二龙湖山庄”经营者廖某原向村、社申请建房,以原房已成危房排除安全隐患为由,将原房屋拆除异地重建,但未获相关部门批准,未取得建房手续,属违法建设。 我局执法大队与住建局城监执法大队发现后,确定该处建设属违法建设,现场向廖某制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资住建限拆2017监字第2132号)以及《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责令廖某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如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网民留言】
去年2017年5月我们村要求贫困户必须集中建房,由于种种原因我不愿建到一起,所以就没修建,而镇村加驻村县领导就说我去投诉了他们,他们的奖金被县上扣下没发放,而镇政府工作人员亲口告诉我们说叫你集中修不修,今后你想修都修不了,所以到现在一直都没有修,而去年2017年12月31号县扶贫工作人员说自贡市工作组会来验收叫我们不要乱说话,把我们危房打扫干净,只能说好的,请问这就是精准扶贫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政策是国家出台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惠民政策。纳入易地搬迁的贫困户安置点须由镇、村两级统一规划选址,人均出资20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人均建房不超过25平方米。镇、村干部多次与您家人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在征得您父母的同意后才将您家纳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因您家主动放弃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申请改建老房屋,村干部于2017年5月和10月均帮您家办理了房屋原基改建的申请,因您家庭原因房屋至今还未修建,建议您家及时修建房屋,待房屋修建验收合格后按照政策享受相关补助。因此,不存在您所反映的以后均不能建房的问题。 搞好环境卫生,迎接新年到来是我们中国传统的民间习俗,2017年12月31日村干部督促全村村民进行了大扫除,引导村民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继续对金元镇发展献计献策,为我们提更多、更好的建议。希望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金元会谱写出更加辉煌的篇章!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1日
【网民留言】
请问雅安十三五交通规划,有没有涉及到宝兴的交通建设,如果没有,响应国家对农村交通建设和改造,能否对宝兴县农村交通建设和改造的建设改造资金和政策对宝兴县有所特殊照顾,让宝兴打通县与县乡村公路的断头路,连接路全面打通,特别是各乡镇与别县乡镇与本县需连接路,断头路能尽力力量打通,改善宝兴落后闭塞的交通状况。因为雅安十五交通规划对宝兴县交通的改善技资涉及不多。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雅安十三五交通规划”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雅安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宝兴县拟改(扩)建县级公路(芦灵路、两永路、弥炭路)55.2公里,改(扩)建乡级公路(灵大路、邓和路、民和路、陇鹿路、陇白路、永鸡路、五东路、跷碛藏族乡通乡公路)74.4公里,改(扩)建村级公路181.666公里,改建贫困村通村公路79公里,新建村道联网路506.1公里。 目前,部、省对农村公路的补助主要安排在数据库内通村硬化路、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村道窄路加宽方面。该补助政策宝兴县已经享受。市交通运输局正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扶贫攻坚项目--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宝兴县上报了达瓦更扎旅游公路改建工程 (19.2公里)、东拉山旅游公路改建工程(10.8公里)、罗家至曹家乡村度假区旅游公路新(改)建工程(12.6公里)。 另外,“十三五”后期项目需求(县、乡道)方面,宝兴县上报了东拉山路(10.8公里)、罗曹路(12.6公里)、长征旅游公路(2公里)、灵大路(5公里)、弥炭路(19.7公里)、大老路(25公里)。 感谢您对雅安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5-2610128,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8 年1月5日
【网民留言】
资阳市的领导说要2017年10月拿出扩建鲤鱼水库的方案来,如今2018年已经来到,方案还未公布,这些领导干部是在敷衍老百姓吗?
答复意见:
“我就是以前的我”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向省委书记留言“关于饮水工程”的网帖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16年资阳市政府第10次会议纪要精神,由雁江区政府负责,拟规划鲤鱼水库作为资阳城区第二水源。目前该项目处于前期阶段,设计单位已完成库区测量、地勘等内外业工作以及《工程坝(闸)址及渠线选择专题论证报告》、《工程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论证报告》、《工程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论证报告》(简称“三个专题”)的编制工作。雁江区水务局已于2018年1月3日将“三个专题报告”上报至资阳市水务局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由资阳市水务局转报至四川省水利厅进行审查。待“三个专题报告”审查通过后,才能确定最终的方案报告和开展下一步工作。 如您还有疑问,请致电028-26920535,我局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对资阳市雁江区水务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民留言】
我是德阳市绵竹市一名普通党员,我想建议下绵竹这边的老年车的情况,这边现在路上有很老年人驾驶盘式四轮车,有的还是烧油的,有的是电动的,有的是油电两用的,驾驶员大多六七十岁了,又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又没有学习过交通规则,他们开的车和普通汽车操作原理一样,这些车大多无牌无照,还在路上违章行驶也没有保险,加上驾驶员年龄也大,在路上行驶还不按交规行驶,实在是不安全,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反映,交警也没有管理这些车辆,难道非要等到出一次两次大事故才来管理吗?因为大多数这些车真是隐患。希望有关部门管理下,特别是德阳这边县城,乡镇,还到处卖这些车辆,好多还说现在考驾照难,买这种车不用驾照一样开,只是希望大家出行安全些!希望能得到尽早得到回复!
答复意见:
肖正平先生: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经德阳市绵竹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目前此现象确实较为突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绵竹市交警大队已开展以下工作进行治理: 一、对上道行驶车辆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17年共查处老年车122辆,处罚交通违法行为240余起。 二、通过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的宣传讲解,并多次邀请电视台等媒体部门配合宣传,通过这些方式让更多骑行者知晓交通安全知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维护交通秩序安全,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不仅靠交警部门的管理,更要靠广大驾驶员的自觉守法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随着相关规定的完善,群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的增强,交通违法行为会逐渐减少。 如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与绵竹市交警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838-6902141。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祝好!
【网民留言】
我是大竹文星镇居民,我们这商业总气3块3毛多,怎么这么高?很多居民都叫伤不起。还有天然气加压要3万。这个有什么规定吗?大部分居民都有苦说不出,谁要下户是由天然气老板说了算,他说多少就多少,水,电,气还是应该国家来管,这是民生大计,不应该私人老板说了算,希望领导们多为民生考虑,谢谢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我镇收悉后,文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处置有关情况回复于下: 经查,大竹县文星镇三鑫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根据大竹县发改局《关于各乡镇燃气公司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竹发改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0-390立方米/年.户,执行1.92元/立方价格;第二档气量391-630立方米/年.户,执行2.31元/立方米价格;第三档超过630立方米/年.户,执行2.88元/立方米价格。根据大竹县发改局《关于调整各乡镇燃气公司今冬明春渡峰期非居民价格的通知》(发改发﹝2017﹞432号)文件,今冬明春渡峰期(2017年11月-2018年3月)非居燃气执行价格3.20元/方。若居民需求增加,需要天然气加压,可根据实情与当地天然气公司协商解决,暂无文件规定。 感谢您对文星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文星镇人民政府联系:0818-6712008。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邻水县九龙镇的居民,我想咨询房产证的问题。1.我与2012年,在九龙凤凰城以2020元每平米(没证市场价1000)贷款购买一套商品房,九龙凤凰城宣称有证,可贷款。可是提前还贷后,开发商并未办理房产证,咨询邻水县房管局,得到回复是未接到申请,现在开发商并不回复办证事宜。2.九龙镇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何给无抵押物房产放款?致使我购买房存在意识错觉,以为是抵押证件才能贷款。3.因为无证,我无法出售,我想咨询一下,证件何时能够下来,感谢!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于2012年购买的邻水县九龙镇凤凰城房屋是预售商品房,系期房,抵押权人是原邻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九龙分社(现为农商行),已办理的登记是商品房预告登记不是不动产权登记。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必须待该项目全部竣工且通过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竣工验收报告后方可办理。 现该项目已竣工,但由于开发企业建设超容积率等尚未补交土地出让金,无法进行分户。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17年9月23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由邻水县九龙镇政府根据原开发企业房产占地面积进行核实后书面报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根据开发商申请之日进行计算,补交土地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后,进行土地总核验,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邻水县九龙凤凰城项目开发企业联系,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完善首次登记的所需资料。待完善办理所需资料后,该公司表示会尽快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中心郑重承诺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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