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林业厅官网获悉,根据《四川省森林康养人家评定办法(试行)》(川林发〔2017〕30号),现将评定的第一批“四川省级森林康养人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4日-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真实姓名并书面形式向四川省林业厅国际合作处反映(电话028-83364049)。
第一批“四川省级森林康养人家”共公示了269个,涉及泸州、德阳、绵阳、广元、乐山、眉山、达州、巴中、雅安、甘孜和凉山等11市州。
森林康养人家是指依托森林康养基地、康养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田园林盘、四旁绿化带和园林植物群落等各类良好的森林植被环境,以生态、养生、养老等文化为根基,融合民俗文化,提供宿、餐、行、健、养、疗、购等康养服务要素,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生态友好型森林康养经营主体。
第一批四川省级森林康养人家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