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四批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2024-12-10 14:39:00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四批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川府发〔2024〕2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保护和传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核定我省第四批历史文化街区(共21片),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发展,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工作。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附件:四川省第四批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川府发2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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