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人民监督员首次在绵履职

2017-11-17 18:08:05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5日,四川省司法厅按照“随机抽选、兼顾均衡、就近履职”的原则,从省级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3名人民监督员,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拟撤销案件进行了案件监督评议。

这是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后,由司法行政机关选聘的省级人民监督员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首例案件进行案件监督评议。

评议过程中,三名人民监督员认真倾听案件承办人对案情的介绍,仔细翻阅卷宗,并就此案基本情况、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询问。案件承办人详细说明了拟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一一回答了人民监督员所提出的问题。按照程序,人民监督员对所监督案件独立进行了评议和表决,提交了案件评议记录和表决意见书,顺利完成了首次案件监督评议任务。

座谈会上,参会的13名省级人民监督员踊跃发言,畅谈自己的感受和体会。他们认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从检察机关交由司法行政机关,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使监督不再流于形式,有力促进司法公正;通过案件评议观摩,对监督方法和程序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希望多多组织类似培训学习活动以切实提高监督能力;大家还就监督程序的完善 就保障监督权充分行使的渠道和方式提出了建议和展开了讨论。并纷纷表态要自觉学法守法,谨遵宣誓誓言,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市司法局副局长罗苑瑗表示:三名参与案件评议的人民监督员认真独立地发表了监督意见,字斟句酌地填写了监督表格,全市的其余七名省级人民监督员也悉数到场进行了观摩学习,并提出了务实中肯的建议,让我们所有与会人员都清晰看到了这一届人民监督员身上承载的责任感,也体现了这一届省级人民监督员有责任、有水平、有担当、有热情的良好精神风貌。(邹艳平 李卓君 王路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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