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1月14日,宜宾兴文县2017年恢复性司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在古宋河流域举行,1050余斤鲫鱼苗、鲤鱼苗、草鱼等被放归自然。这是该县第一批进入司法处理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也是兴文县首次举行恢复性司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放流现场,工作人员先将厢式货车内的鱼苗装入水桶中,然后倒入江边的水盆里,随后相关人员将水盆里的鱼苗轻轻倾倒,一条条鱼儿瞬间跃入古宋河。
据兴文县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姚刚介绍, 2017年,张某等8人因禁渔期内非法进行电鱼、网鱼活动,除了将被当地法院依法处理,6人还自愿出资9000余元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
据介绍,古宋河流域水体较深,生长着鱼类40余种,还有其他水生动植物,是增殖放流活动的理想场所。
兴文县还对27名渔政义务监督员发放了聘书。据兴文县畜牧水产局水产管理站站长温泉介绍,2016年,兴文县开始实行渔政义务监督员制度,目前,该县已有100余名监督员上岗。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