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有效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领域活力,省卫计委今(7)日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四川拟全面取消医疗机构审批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前置审批条件,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中,不再将住房建设、国土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民办非企业等其他部门的审批作为医疗机构审批的前置事项。
同时,四川将放宽医疗机构冠名“四川”限制。对达到三级医院基本标准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具有四川省内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指导或领导地位或者有一名以上在省医学会相应专业委员会任现任委员以上职务并注册在本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条件的,可以申请冠名“四川”。
《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进程。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快启动和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实现全部联网注册,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提供快速便捷服务。
此外,四川还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已取消一批证明、佐证材料,仅保留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证明、佐证材料。市级、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参照我委清理结果,对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中的各类无谓证明进行全面清理。
在推进计划生育便民服务方面,四川拟取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人提交的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取消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申请人生育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证明等相关材料,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通过信息平台便捷查询流动人口婚育信息,推动流出地和流入地信息共享,取消纸质婚育证明。
如果你对意见稿有什么好的建议,可在11月28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邮箱:scwjxs@163.com)反馈意见。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