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2014年,四川省将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列入了当年省委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去年4月,四川省人社厅牵头代省政府起草了全面开展大病保险的制度性文件,5月,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做到“三个不”:即,个人不另行缴费:大病保险基金全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划拨,参保个人不额外承担缴费;报销不封顶: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报销医疗费,金额越大报销越比例越高且不封顶,体现了“大病保险保大病”的宗旨;看病不垫钱:人社部门管理的大病保险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平台上运行,制度上无缝衔接、医疗费用结算“一卡通”、“一站式”,在出院时即时完成。从2014年10月起,全省异地就医人员的大病医疗费报销也同步实现即时结算。
据了解,大病保险工作历经试点和全面推开,目前我省21个统筹地区已经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仅2017年上半年,全省已有82.5万人次享受到了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基金支出5.8亿元,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平均提高了11个百分点,有的地区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其中,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也逐渐得到了缓解。我省一个晚期胃癌的参保人员,当年治疗费用高达71万余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15万元,大病保险又报销了29.4万元,除去自费的18.8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了85.5%。还有一个严重烧伤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1万元后,大病保险当年又为其支付了60.92万元。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