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公布

2017-10-12 10:22:03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日前公布,对宣誓誓词、宣誓程序、仪式要求等做了具体规定。

《方案》明确,省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及省政府各部门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在任命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誓词为: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程序为: 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主持人宣读任命文件;宣誓人在监誓人监督下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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