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第四批“终生禁驾”名单公布 肇事逃逸者占比过半

2017-09-27 17:49:56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27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布了全市第四批“终生禁驾”机动车驾驶人名单,以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成都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酒后肇事”和“肇事逃逸”这两种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自2013年以来,我市已有464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生禁驾”。

肇事逃逸占禁驾比例达68.52%

本次向社会公布的54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因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37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12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5人,分别占此次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的68.52%、22.22%和9.26%。

其中,年龄最大的61岁、最小的24岁;男性53人(占98.15%)、女性1人(占1.85%);30岁以下(不含30岁)共12人(占22.22%)、30至50岁(含30岁、不含50岁)共38人(占70.37%)、50岁以上(含50岁)的4人(占7.41%);25至30岁的年龄段人数最多有14人,且有5人均为27岁。

禁驾者将上“黑名单” 终身无法领取驾照

成都交警已通过全国联网计算机管理系统,将上述驾驶人列入管理“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终生禁驾”人员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类驾驶人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直击:牵引车司机肇事逃逸被判3年

2016年01月21日晚,权某驾驶川H080**号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S0**2挂号华锐牌重型平板半挂车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内侧路段通行时,与行人王某某相撞并碾压,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事发后,权某驾车逃逸。2016年01月22日,权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肇事逃逸者权某

经调查,权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后驾车逃逸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2016年08月08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判处权某因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权某处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注:排序不分先后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夏寒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