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9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94名,应于2017年12月选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94名。
二、分配给各市、州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708名。具体如下:成都市106名、自贡市27名、攀枝花市19名、泸州市34名、德阳市29名、绵阳市41名、广元市23名、遂宁市26名、内江市32名、乐山市30名、南充市50名、宜宾市38名、广安市29名、达州市45名、巴中市23名、雅安市17名、眉山市23名、资阳市27名、阿坝州22名、甘孜州27名、凉山州40名。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川部队应选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名。
四、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的省级机关代表名额为157名,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分配给各市、州进行选举。
五、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不低于8%;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应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六、各市、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川部队应于2017年12月选出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那么,根据《决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有何不同?市、州的代表名额是否有变化?代表结构比例是否有调整?
9月20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就《决定(草案)》作出了相应说明。
关于代表名额分配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仍为894名,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相同。
从分配给市、州的代表名额来看,《决定(草案)》提出了分配给各市、州的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除成都市、资阳市的分配名额重新确定外,其他各市、州的分配名额与十二届相同。
成都市的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分配名额为100名(不含省级机关派选名额),资阳市的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分配名额为33名(不含省级机关派选名额)。2016年5月,资阳市代管的县级简阳市改由成都市代管。据省公安厅统计,2016年底,成都市的总人口为1398.9万,资阳市的总人口为354.5万。结合两市的人口数和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情况,《决定(草案)》提出,分配给成都市的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为106名,比十二届增加6名;分配给资阳市的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为27名,比十二届减少6名。
从驻川部队代表名额来看,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川部队应选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9名,与十二届相同。由驻川部队按照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进行选举。
从省级机关代表名额来看,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中,省级机关代表名额为157名,与十二届相同。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分配给各市、州进行选举。
关于代表的结构比例
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参照往届的做法,《决定(草案)》提出“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不低于8%”,这符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优化代表结构的要求,《决定(草案)》提出,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应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关于选举时间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18年1月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8年1月选出”的要求,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18年1月召开,并选出四川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综合考虑代表选举的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决定(草案)》提出,各市、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川部队应于2017年12月选出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