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严督察严把关 当好村公资金“守门员”

2017-08-31 12:01:53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围绕解决村公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违规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微腐败‘问题,崇州市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村公资金预腐惩腐的长效机制。”据悉专项治理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至年末结束。

五个阶段推进治理 确保标本兼治“微腐败”

今年5月中旬起崇州市开展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并分五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安排部署、集中自查、整改落实、组建项目督察组专项督察、建章立制。

记者了解到,专项治理活动中的集中自查阶段由各乡镇(街道)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崇州市委统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检查;各村的自查重点在村公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制度落实、群众意见收集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后,建立问题台账。

专项督察并整改后进入建章立制阶段。根据自查和集中督察的情况,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产生原因等深层次因素,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和强化项目的规范运行,深入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避免出现侵占群众身边切实利益的“微腐败”问题。

多方监督发力 防患于未然

崇州市委统筹委建立“明查暗访、整改通知、暗查回访、查处监督、考核台账”制度,乡镇(街道)建立全面监督检查制度,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多形式多途径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提高村公资金“微腐败”治理的群众获得感。

“对村公资金的管理,重在广大群众监督,重在形成机制,重在常态化。”孔贤介绍,崇州市一直坚持多渠道监督,加强对村公资金的监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将市纪委、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监督举报电话在固定公示栏的显著位置进行公开,还通过手机APP、微信微博等新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孔贤认为,对村公资金的监管,群众参与十分重要,所以“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来增加群众参与的主动性,通过群众构建一张监管的大网。”

对项目的监管,崇州市按照“重点保障优先项目”“严格控制禁止项目”的要求,做好村公项目的归类、剔除,杜绝出现禁止项目。完善“收集梳理、民主议决、实施监督、语言整改”的民主管理机制,落实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重点环节操作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过程监督项目评议和整改。乡镇(街道)按照“民事民定、民事民管”的原则,建立村公项目备案审核制度,特别是对备案表中的村公项目,通过实地走访查勘、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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