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四川观察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了解到,结合《关于S66隆汉高速公路峨眉山至峨边段试运行期间对部分车辆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一)》第一阶段试运行情况及工程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等情况,决定实施第二阶段交通管制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自2021年8月1日12时起,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9座(不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峨汉高速峨边段;封闭峨眉枢纽往峨边方向匝道,所有车辆禁止通行;往峨边方向非受限车辆从峨眉山收费站最右侧专用通道进站通行;后续阶段交通管制措施将根据峨汉高速峨边段建设情况及第二阶段运行情况决定,并另行通告。
二、客运车辆如需通行峨汉高速,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允许通行峨汉高速的行政许可,并根据道路运行情况通行。
三、如遇地方道路交通受阻等其他特殊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通行峨汉高速的,应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限制通行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95号)要求,向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通行。
四、执行抢险救援等紧急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援车、救护车以及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施工活动不受此限制。
五、通行峨汉高速峨边段的驾乘人员,应当了解山区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常识,并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及时了解相关出行信息,并严格遵守交通信号和安全提示,服从公安、交通部门的指挥和管理。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管理规定的,公安、交通部门将依法给予责任企业及行为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嘉妮 先俊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