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为期1个月“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021-06-20 20:23: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620日下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安全防范和环境质量自动站运行保障监管等重点工作视频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1个月“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630日为梳理排查阶段,由各地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清单;71—715日全面整治阶段,各地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科学施治的原则,制定完善“一企一策”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715日后各地根据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严防非法恢复生产、死灰复燃。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对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涉危涉重、家具生产、资源开发、其他风险隐患突出行业等6大行业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关注防范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群众信访举报情况、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7个方面的问题。

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区域自然地理条件、资源禀赋特征、产业结构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坚决打击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弄虚作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涉嫌行政拘留和环境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新闻链接: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排污超标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业企业。“散”是指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业企业。“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的工业企业。“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杨璐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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