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三星堆遗址重要考古新发现引起轰动,三星堆迅速成为网红打卡地和热门文化旅游目的地,其文化影响力、传播力显著提升。为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提供法治保障,由省级层面制定法规,正当其时。在26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备受各方关注的《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记者注意到,草案拟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严格实行规划保护制度,草案第九条规定“三星堆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实行规划保护制度”。实行分类分层保护制度,第十条规定“遗址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第十一至十五条分别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明确的保护规定,对可能危及遗址及文物安全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为确保遗址保护区域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可控,第十八条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防震减灾、防洪排涝等进行了明确。同时,第十九条对应急管理进行了明确。
“三星堆遗址已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加快推动申遗势在必行。制定遗址保护法规,既是遗址保护管理法治化的需要,又是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必要条件。因此,对标遗址申遗是一大亮点。”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勇在对条例草案作说明时表示。
会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草案)》也提请审议。据悉,这是云贵川三省首次共同立法。
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梁伟华在对决定草案作说明时表示,决定草案通过三省共同决定的方式,就赤水河流域保护遵循的共同原则、形成的协作机制、采取的共同措施等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并切实加以履行实施,同时通过条例的方式细化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以“决定”+“条例”的方式,强化流域共治,体现各自特色,增强立法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作出决定,是实施赤水河流域协同共治的共同需求,也是创新流域保护类地方立法的积极探索。”梁伟华说。(记者 钟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