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北京市朝阳区等51个城市(区)列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工信部联财函〔2020〕340号),确定了18个国家产融合作第一批延续试点城市和33个第二批试点城市。
其中,我省绵阳市入选第一批延续试点名单,宜宾市、泸州市入选第二批试点名单。
未来三年,绵阳、宜宾、泸州三市将全面深化产融合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源统筹力度,细化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探索产融合作新模式、新方法,切实增强试点成效,为助推四川工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名单
一、第一批延续试点名单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吉林省吉林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江苏省苏州市
安徽省芜湖市
山东省潍坊市、德州市
河南省洛阳市、许昌市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株洲市
广东省汕头市
四川省绵阳市
贵州省贵阳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哈密市
厦门市
深圳市
二、第二批试点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北省廊坊市、雄安新区
山西省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
辽宁省锦州市
黑龙江省大庆市
上海市青浦区、闵行区
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
浙江省湖州市、嘉善县
福建省泉州市、莆田市
江西省瑞昌市
山东省济南市、烟台市
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
湖北省荆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韶关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贵港市
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
贵州省遵义市、福泉市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
宁波市鄞州区
青岛市即墨区
(记者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