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命名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199个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授予211个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同时,185个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和201个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经过复核确认继续保留称号。
其中,四川共有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6个单位经复核确认保留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5个单位经复核确认保留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2018—2019年度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
(四川省)
泸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甘孜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
南充市航务管理局
2018—2019年度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
(四川省)
自贡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阿坝州公路管理局九寨沟公路管理分局
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绵竹收费站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六支队六大队
四川省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经复核确认保留的2016—2017年度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
(四川省)
泸州市航务管理局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七支队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部
经复核确认保留的2016—2017年度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
(四川省)
巴中市平昌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巴中市平昌县地方海事处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春熙路中心站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二支队五大队
成自泸高速公路自贡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