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

2017-02-21 17:59:26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从今年起,我省将用三年时间进一步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并进行重点管控,同时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

《方案》提出,2018年3月底前将完成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港务区、保税区、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的重点摸排。进一步加强对列入高危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管控,强化对硝酸铵、硝化棉、液氨、液氯、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绘制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地图。

《方案》提出,进一步摸清全省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通过省级专项建设基金等给予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并在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方案》还提出,逐步建立健全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鼓励各市(州)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进一步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同时,《方案》提出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俊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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