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被判刑 德阳旌阳打掉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2020-08-06 17:55: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了解到,一个以卿某为首、盘踞在德阳城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近日被成功打掉。8月1日,经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犯罪集团主要成员卿某等11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招摇撞骗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8个月至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2019年5月以来,旌阳警方陆续接到反映:以卿某为首的一伙人,以收取保护费为由对德阳市区多名吸贩毒人员实施抢劫与勒索。随即,该局“扫黑办”成立专案组对该线索进行核查。经过近两个月的大量摸排和走访,专案组初步查明2017年以来,卿某与刘某、秦某等11名嫌疑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专门针对德阳市区一些有吸贩毒活动的人员,通过“黑吃黑”“收保护费”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招摇撞骗等犯罪活动。

“这些人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卿某为首要分子,刘某、秦某、石某飞、王某超为主要成员,李某、陈某龙、肖某勇、毛某、达某波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办案民警介绍说,“期间,卿某为巩固自身地位,组织容留集团人员吸食毒品,并教唆成员通过非法勾当获取利益,甚至冒充公安机关民警对一些有吸贩毒活动的人员进行敲诈勒索,违法所得则用于供养集团内部成员吸食毒品及其他挥霍。”

经进一步侦查,公安机关掌握了卿某犯罪集团的主要犯罪事实,涉及刑事案件12起,其中抢劫4起、敲诈勒索4起、招摇撞骗1起、容留他人吸毒3起。2019年7月,专案组决定收网,将卿某、刘某、秦某、石某飞、王某超等11名犯罪集团成员先后抓获归案,扣押涉案车辆2辆。同年10月,卿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20年8月1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对卿某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公开审判,首犯卿某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招摇撞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团伙主要成员刘某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犯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9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团伙其他成员秦某、石某飞、王某超等9人因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招摇撞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到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至此,一个盘踞在德阳市区为非作歹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彻底覆灭。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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