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洪雅:司法护航“天府旅游名县”创建

2020-08-01 20:16: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年来,眉山市洪雅县在规范旅游市场、及时化解涉旅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旅游消费者权益工作中,不断创新司法为民工作方式方法,设立旅游审判庭、诉讼服务点,建立以审判庭为核心的旅游纠纷化解平台,通过诉非衔接工作机制开展涉旅游案件的调处和审理,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保障了游客及旅游从业者合法权益,为该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庭审现场

据悉,洪雅县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现为“洪雅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和旅游审判庭”)成立于2016年,是结合该县旅游发展需要、旅游纠纷案件特点设立的专业审判庭。审判庭在柳江古镇景区、七里坪景区、瓦屋山景区、槽渔滩景区均设立了诉讼服务点,通过专业快速化解旅游纠纷,提升了洪雅县良好旅游形象。

走进洪雅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和旅游审判庭,入门右手边便是旅游纠纷咨询点,左手边则是旅游纠纷接待室。工作人员还特别细心地设置了“涉旅游案件绿色通道”提示牌。往里走,设有调解室,审判庭等。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作风好的专业办案团队,就在这里工作。

案例

2017年6月,外地游客甘某到环资旅游审判庭起诉称,其在洪雅县某景区旅游时与王某发生纠纷,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因该案诉讼标的额较小,且案情简单、责任明确,法庭以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受理,并当即打电话通知王某应诉,该案从受理、调解、开庭、判决前后只用了两天的时间。案件判决后,法官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甘某在接到法官的回访电话时十分意外。得知被告并未在规定期限内覆行标的款,针对原告申请执行中需要的材料及手续,法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说明。再次回访时甘某的损失已通过执行全部履行到位,法庭高效的办案效率以及判后的回访服务得到了游客的高度认可。

△ 调解现场(情景模拟)

在服务旅游发展过程中,审判庭秉持不缺位、不越位、相互配合、齐力化解的原则,依法处理旅游纠纷案件。如发生涉旅纠纷后,首先由景管委、工商、旅警中队等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调处,在矛盾尖锐、分歧较大,上述部门无法化解的情况下,法庭再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提供法律意见、邀请调解、诉前调解等形式,对涉旅纠纷进行联合调处。并创新形成了“四三二一”工作机制,为涉旅纠纷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

四快──对涉旅案件实行快调(诉前调解)、快立、快审、快执。

三就──就地调处、就地立案、就地审理,提升办案效率,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定──定期与景管委、文广旅局等职能部门进行联席会议,及时掌握旅游纠纷的类型、发展趋势;定期对景管委工作人员、旅游从业人员、重点企业进行法制宣讲、向游客进行法律宣传。

一案一回访──旅游案件结案后15日内安排专人进行回访,掌握游客或旅游经营者对纠纷调处的满意度,了解案件履行情况,并对当事人需要咨询的问题进行充分解答。

此外,该审判庭还在软硬件上采取了大量的便民、利民举措,如设置医药箱、饮水机,张贴“老乡请喝水”“老乡请坐”等友情提示,给当事人提供一个温馨的诉讼氛围,缓解心理压力;设立“诉讼服务点”巡回立案、四川高院“微法院”网上立案,开通POS机刷卡、微信扫码等快捷支付方式,便于当事人迅速快捷立案、交纳诉讼费,免去两地往返、银行来回奔波之苦;配置远程电子印章系统、彩色打印机,便于快速制作、送达裁判文书,减少等待时间。

同时,编制印刷了《旅游纠纷诉讼指南》、《旅游纠纷诉讼指导手册》等宣传材料,为涉旅纠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信息调研、与电视台开展“以案说法”“法庭纪实”等方式,加大涉旅案件的宣传力度,为旅游案件的审理提供舆论支持,对行政部门的正确处置提供司法支撑。

通过不懈努力,辖区内旅游经营环境持续向好,满意度持续升高,受理涉旅案件逐年下降。其中,游客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发生的狭义的、传统的典型旅游案件更是屈指可数。

下一步,该审判庭将对涉旅的民商事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并选取影响面广、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件,从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和宣传,做到审理一案、震摄一批、教育一片、纯净一方,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护航“天府旅游名县”创建。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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